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观。何为/摄
(相关资料图)
开采后的水晶矿洞。
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境内的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大小凉山之间,总面积30164公顷,保护区内生活着大熊猫、珙桐等珍稀动植物。保护区内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9种、一级保护植物4种,是集物种与生态保护、水源涵养、科普宣传、科学研究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誉为“野生动植物基因库”。
然而,这片生态福地上却来了一些“不速之客”,他们不是来感受这里的秀美风光,而是偷偷潜入这里非法采矿。经马边彝族自治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判处2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
2021年1月,因听说“在大风顶可以挖到水晶矿,有人靠干这个发了财”,马某一伙人摸清路线,准备好开采工具,背上干粮和生活用品,翻山越岭溜进了保护区内。为了提高挖掘效率、减少往返次数,马某等人连续挖掘数日,直至“弹尽粮绝”方才回家,休整几日后再次返回保护区挖掘。经查,先后有6伙人来到保护区盗采水晶矿石1500余斤,涉案金额约20万元。
因这些盗采者并不清楚挖水晶石的技巧和方法,遇到石头就凿开打碎看一看,凿不开的就用炸药炸开,炸开的碎渣都堆在洞口,碎渣长期覆盖在泥土上,导致周围的植物无法正常生长。在爆破过程中,碎渣受到震动顺坡滚动而下,一定程度上又破坏了坡底的生态植被。
2022年5月,正在盗采的18人被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山人员当场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该案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造成了破坏,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35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同年11月,该批案件被移送至马边彝族自治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加的罪名,判例较少,也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涉案人员是涉嫌非法采矿罪还是破坏自然保护地罪,我们一开始也有些拿不准。该案中,非法采矿是犯罪嫌疑人的直接目的和动机,但该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保护区环境资源严重损害的后果,属于同一行为触犯两个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我们经多次向上级机关汇报,并听取多方意见,最终以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经鉴定,盗采者共挖掘3个旧矿洞、19个新矿洞,遭受破坏的环境面积多达1万余平方米,周围土层已经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植被生长条件被严重破坏,且这些矿洞在地震、降雨等作用下易诱发矿渣滑动,甚至是矿洞坍塌,可能造成更多次生灾害。
该院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同时,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参与采挖的次数、时长、对环境的破坏程度、是否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对犯罪情节较轻的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以涉嫌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对马某等27人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与此同时,针对该案中暴露出的相关部门存在巡山机制不健全、巡山职责不明确、巡山检查不到位等情况,检察机关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建章立制、做好督促检查等工作。
此外,为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该院与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会商制定工作方案,督促相关部门通过填洞、换土、补植等方式对被毁损区域进行及时修复,防止因自然因素导致破坏程度进一步加深。同时,双方也将持续围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等活动,不断提升当地群众法治意识。(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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